【本報訊】九十二年度青年購屋低利貸款即將在本月底截止申請,連江縣政府建設局提醒有意申請鄉親,請在受理期間內,向戶籍所在地的鄉公所辦理,南竿鄉受理單位為建設局。 九十二年度青年購屋低利貸款名額共一萬戶,申請期間為即日起至三月三十一日止,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申請人請至戶籍所在地的當地各鄉公所辦理,南竿鄉請至建設局辦理。 受理期間提出申請且資格經初審、複審審查合格者,南竿鄉由建設局,各離島由各鄉公所核發同意購置住宅證明予合格戶。 申請人條件如后: (一)年滿二十歲以上至四十歲之間,在當地設有戶籍者。 (二)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或有配偶者。 (三)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 (四)家庭年收入在戶數百分之二十分位點以下者。(金馬地區收入較低家庭標準為家庭平均年收入新臺幣四十九萬元以下。) (五)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未曾受政府輔助購(建)住宅者。 申請貸款者,請向各鄉公所財經課、南竿鄉為建設局購買申請書表(每份工本費新臺幣二十元)或在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下載(網址:www.cpami.gov.tw)。 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書件及查核費用,於申請期限內前往或以掛號郵寄方式辦理: 1.辦理青年購屋低利貸款申請書。 2.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正面及背面均須全部影印)或戶籍謄本(夫妻分戶者或戶籍內之直系親屬與其配偶分戶者,應同時檢具申請人本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親屬之配偶等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一份。 3.申辦青年購屋低利貸款戶有無住宅查證名冊。 4.切結書。 5.查核有無自有住宅費用或全戶歸戶財產查詢清單(請逕向稅捐稽徵處申請)。 6.貼足雙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一個;如核定戶所購住宅位於原受理申請以外縣市,於提出申請移轉時,再檢附貼足雙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一個。(所填地址須為白天有人收信之地址) 7.同意購置住宅證明。
青年購屋低利貸款本月底截止
- 2003-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