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竿鄉定期觀光環島文化公車計畫出爐 縣府邀相關單位進行研商 

  • 2003-04-02
【本報訊】為配合地區發展觀光,車船處近期推動「南竿鄉定期觀光環島文化公車計畫」,經縣府昨日召集相關單位進行研商後,主任秘書林星寶指示車船管理處匯聚各單位的建議,在不違反相關法令及行政規定下,盡力及早完成。交通局長劉德全也建議可先行試辦,看實施成效後再開專案會議討論,進行修改,以讓這項立意良好的構想及早上路。 縣府昨日召開車船處拓展觀光經營包租車業務實施計畫研討會議,由主任秘書林星寶主持,包括車船處、交通局、觀光局、人事室、秘書室、主計室、監理所等相關單位都派員列席參加研商,共同對這項地區推動觀光的創舉進行細部討論,以求事先找出各項問題與障礙,並加以排除。 承辦單位車船處處長林佑明報告時表示,為配合政府政策,落實行政院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之「觀光客倍增計畫」,期望以開辦假日定期觀光環島文化公車,帶動地區觀光發展,活絡經濟,繁榮工商。對於此出發點,與會人員皆感認同。 隨後進行實施計畫的細部研商,與會人員逐項進行報告與討論,林星寶並要求與會各單位人員,若發現有任何法令或行政上的問題,務必當場即刻提出,以方便車船處帶回去進行修正。 各單位的發言也十分踴躍,關心的問題包括發車的時間、路線的規劃、駕駛的雇用、租車的方式、票價的核定、車輛的外觀等巨細靡遺。主計室主任劉羽茵建議應將參觀各村特色列入路線規劃,以對各村有確實助益。交通局長劉德全也建議可先行試辦一個月,看看實施成效如何後,再開專案會議討論進行修改,以讓這項立意良好的構想早日上路。 經過充分的討論,主席林星寶做出下列結論: 一、認同車船處這項規劃構想,要求在法令許可範圍內,各單位要儘力支持,以推動地區觀光發展。 二、有關需要各單位支援之部分,像是觀光局提供之導覽摺頁、解說員等,請車船處與各單位積極聯繫。 三、規劃之旅遊路線上,各景點的負責單位要做好環境維護工作。 四、票價核定的問題,請車船處儘速依法定程序辦理。 五、非假日期間旅遊的趨勢,請車船處在下一階段實施前列入修正參考。 六、初期推動期間,以採用「固定班次」方式為佳,以提供旅客穩定之休憩活動選擇。 七、觀光環島文化公車的外觀佈置及內部設施,請車船處多費心思。 八、觀光路線的規劃部份,請車船處進一步與相關單位研商,並事先進行現場模擬,控制時間。 九、文化公車駕駛的加班費問題,或是由行政人員兼職開車,其行政上的環節要事前妥當處理。 十、文化公車上路之後要保持彈性空間,適時修正進行細部調整,以使問題更少。 十一、請車船處儘快排定試辦日期,並召開專案會議進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