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隻停泊碼頭未來須依法收費 港務處研擬完整制度

  • 2003-04-16
白沙碼頭內停靠的船舶未來要收費。(圖/文:陳鵬雄)

白沙碼頭內停靠的船舶未來要收費。(圖/文:陳鵬雄)

 【本報訊】馬祖國內商港已正式成立,但收費制度尚無全面實施,為有效加強碼頭船舶管理及考慮港區安全,連江縣港務處正積極研擬建立完整的收費制度,未來商港內所有停泊船隻都必須依法收費。港務機關表示,收費辦法在完成制定之後,經交通部人員會勘確定商港範圍之後,便開始執行收費措施。 停靠在白沙碼頭的二十多艘十九噸級小貨船,可能在不久後要執行收費制度,據了解,港務機關依商港法精算後,以目前的十九噸小貨船計算,若船舶二十四小時停靠碼頭,每艘船每個月要收費約一萬三千八百元左右。  目前北竿白沙淺水碼頭內停靠船舶均無收費,許多閒置船舶長期佔用船席,導致船席調度困難,將來若執行收費制度之後,情況可能有所改善。港務機關強調,建立收費制度是必然的趨勢,船主要有心理準備,這項辦法將在交通部會勘後執行。未來所有港區將劃分商港和漁港,依不同標準收費,目前初步規劃白沙為商港區,中澳口為漁港區,福澳港區也會加以劃分,港務機關也同時強調,即使在實施收費制度之後,管理機關仍然有權調度港區船席。至於這項制度何時開始,最晚可能在今年六月底或七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