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牌照稅開徵 未繳納者 把握期限

  • 2003-04-23
 【本報訊】連江縣稅捐稽徵處呼籲,九十二年使用牌照稅已開徵一段時日,尚未繳納者,請在期限內繳納,以免加罰滯納金。 稅捐稽徵處表示,九十二年使用牌照稅自四月一日起至四月三十日期間開徵,目前距離截止日期僅不到十天,尚未繳納者,請把握最後幾天,以免加罰滯納金。 該處同時表示,倘若稅單遺失或是未收到稅單者,請向該處申請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