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社區發展自治條例 文化局完成草案

  • 2003-04-25
 【本報訊】連江縣社區發展自治條例已由文化局完成草案,將在本次議會定期會送審,通過後立即開始實施。訂定這項條例的目的是希望未來社區各項軟硬體建設與發展建立由下而上的模式,讓社區充分參與地方建設。縣府表示,本條例草案已經出爐,各鄉村可以著手規劃成立發展委員會,以利未來社區整體建設與發展。 福建省連江縣社區發展自治條例草案全文共十六條,就有關立法精神與目的說明,本條例與未來鄉村地方建設息息相關,將來各鄉村或特定區域一旦成立了社區發展相關組織,有關地方的各項軟硬體建設均可透過發展委員會向縣府提出補助申請,政府也會成立審查委員會,就各鄉村所提建議案進行審查,做為補助申請的重要依據。 縣府表示,本條例草案預定本次議會定期大會送審,通過後就可以實施,社區民眾可以著手做先期規劃,將來配合政府政策及早成立各社區發展組織委員會,全面推動由下而上的建設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