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竿四處違建拆除 兩戶未有動靜 縣府:將強制進行

  • 2003-05-06
 【本報訊】縣府工務局表示,日前公告之四處違章建築,請違建戶於近期內儘速完成自行拆除工作。若經提醒後仍未處理者,將由縣府執行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違建戶承擔。 縣府日前公告南竿四處違章建築,並限期拆除改善。工務局人員表示,期限將至,昨日上午開始,已有兩戶違建戶從善如流,進行自行拆除工作,並有一戶已經完成。但是,另兩戶則是尚未有任何動作。 工務局表示,違章建築拆除工作不打折扣,呼籲該兩戶違建戶莫存觀望心態。若不處理,將由縣府執行強制拆除工作,而且拆除費用,要由違建戶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