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環保局根據民眾陳情提供之情報,莒光鄉田澳村海景度假村附近及西莒派出所旁,被營造廠商堆放營建材料,嚴重汙染環境清潔、破壞景觀一案,環保局知悉後,立即派員前往西莒稽查,並立即依廢棄物清理法關於汙染地面、汙染環境清潔等規定辦理告發,該處分最高可達新台幣六仟元整。環保局同時要求廠商於三天內清除,否則將於期限日止,連續開單處分。 因地區交通不便之故,民眾在計畫建築房屋時,往往大量進料,而常有堆料的狀況,環保局可以體諒地區的特殊狀況,因此若有下列幾個情形,均視為廢棄物汙染環境而予告發處分: 一、在公共場所或公共用地內堆料,如道路旁、停車場、廣場、景觀點等。 二、在不是自己的土地上或未經地主許可下,任意在他人土地上堆料。 三、堆料後未做任何汙染防制措施,如覆蓋帆布、設置圍籬、灑水、清掃等而造成環境汙染之情況。 環保局除感謝民眾提供消息外,並再次強調隨時歡迎民眾為維護馬祖之好山好水,對環境汙染行為進行檢舉及陳情,報案專線:二六五一七至二六五二○,若查獲汙染屬實,將於處分程序完成後,發予檢舉獎金,以資鼓勵。
不肖廠商田澳堆放營建材料 破壞景觀
- 2003-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