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陳鵬雄特稿】北竿塘岐國宅土地問題由於政府在作業上的疏忽,導致政府已收租二十多年的「公有地」,竟在土地公告時成了「無主土地」。由於最後一波無主土地登記期限到今年六月二十日止,已經利用這個漏洞前往登記民眾與未登記的民眾都有擔心之處,解鈴還需繫鈴人,最單純且快速的解決方式是在登記期限以前,政府以外的申請人主動撤銷登記,但就法律層面而言,這種作法其實有些勉為其難。 興建於民國六十四年的塘岐中正路國宅,總計約有三十一筆土地,之所以會有目前無主土地的現況發生,是當初以公有土地名義興建國宅的政府沒有在適當時機完成土地登記,而在最後一波土地總登記時淪為無主土地,依法人人有權登記,只要提得出四鄰證明。目前大部份土地已由縣府趕在最後一次機會完成登記,但其中有一塊土地被政府及現住戶以外的第三者搶先一步完成登記,在完成糾紛調處後,不久就要進入公告階段,如果沒有人提出異議,就要核發權狀了,到時候政府與現住戶真是欲哭無淚。當然,事情要演變到這個地步也不容易,除非政府與現住戶到六月二十日以前都沒有任何動作,而現在這個問題已經突顯,政府自然得出面解決。 中正路國宅土地究竟是公有地還是私有土地?這有一定的法律程序可以認定,而連江縣政府認定為公有地的最有利證明就是二十多年來,每兩年與住戶簽定之土地租賃契約,少數已提出申請的民眾是靠所謂的四鄰證明來取得佔有的合法性,如果誰也不讓誰,最終要走入官司階段,而政府因為手持較有利之證明且有後佔興建國宅之事實,勝算自然比較大,但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政府既然已依法提供登記土地之機會與權益,就應該讓民眾自行判斷是否要冒官司訴訟之險前往登記。因此,解決塘岐國宅土地問題有正途也有捷徑,目前各界經討論後認為以勸說方式力求登記單純化,如果今年六月二十日以前只有政府一方登記,問題就單純很多。 解鈴還需繫鈴人,當初搶先政府一步完成登記的民眾或是其連帶四鄰保證人是否願意在期限前撤銷登記是關鍵,否則事情將會複雜化,而現住戶其實也不必太過於擔心,不論事情演變到什麼地步,政府雖有疏失在先,但亡羊補牢猶未晚矣,現住戶終究可以獲得法律保障的。
解鈴還需繫鈴人 塘岐國宅土地撤銷登記是捷徑
- 2003-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