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岐國宅土地官民爭地 認定過程免不了司法程序

  • 2003-06-14
 【本報記者陳鵬雄特稿】北竿塘岐中正路國宅土地問題雖然經過前後兩次協調會,仍然抵擋不住民眾前往登記的事實,兩次的協調會可以說是前功盡棄,在住戶搶登記的情況下,已經使問題更加複雜化,調解官司之路似乎已經無法避免,這件事會演變到何種地步很難預料,但民官爭地的結果可能是兩敗俱傷。 塘岐國宅興建於民國六十四年,至今已超過二十多年了,之所以事情會演變成目前的地步,是因為政府至今沒有取得公有地之土地所有權狀,而同樣是政府興建的中山路國宅就沒有這個問題。中正路國宅由政府興建是不爭的事實,但是因為行政作業上的疏失,使得這塊原本是公有的土地竟然成了公告的無主土地,而民眾住戶因為這個漏洞的存在,依法也可以在提得出所謂四鄰證明的前提下辦理無主土地登記申請,目前的情況是有些土地有政府及以外的多方面申請人,而有大部份是政府與現住戶共同提出申請的,由於登記人的複雜化,未來在土地所有權的認證程序上將有一連串的過程。 現住戶之所以會甘冒風險前往登記,那是有不少人認為政府違法在先,政府在沒有土地所有權狀的情況下,竟然可以向住戶收了二十多年的租金,但是現住戶如果光為這一點理由而大膽登記公有地為私有地,其實是必須冒很大官司風險的,一旦中正路國宅土地問題進入司法程序,法官判案講證據,不論是政府或民眾,所提的佐證資料是成敗關鍵。現住戶的佐證是所謂的四鄰證明,而政府目前所能證明是公有地的資料有二十多年來與住戶簽定的土地租賃合約、以及六十多年興建國宅時相關文件,至於哪一方面的佐證力量較強,就要看司法的判斷而定。  馬祖土地開放重測登記是在戰地政務解除後依據安輔條例而來,多年來土地問題因為登記、公告程序之需要,不論是政府或民眾都是疲於奔命,在中國人有土斯有財根深蒂固觀念之下,能夠扯到一點關係的就申請指界丈量,又因為年代久遠、地形地貌的改變等,申請人寧願錯劃一片不願錯失一塊,因此土地重疊糾紛案件多如牛毛,而通常重疊糾紛因民眾為避免走入司法程序,很容易在調解後排除。但塘岐土地問題,官民之間不容易有調解共識,政府的立場必須要堅持主張所有權,否則就是間接承認自己的疏失與錯誤,而民眾既然認定政府有疏失而找來四鄰證明申請無主土地登記,也必須甘冒風險,至少將來跑法院的次數會很多,所以在土地所有權的爭取過程中,如果還以目前的情況演變下去,大家都要付出代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