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車燃料費即起開徵

  • 2003-07-02
 【本報訊】九十二年自用車燃料費七月一日起開始繳交,七月三十一日截止,所有自用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連江縣公路監理所已經寄發,希望各車主利用時間,於本月三十一日前繳交,如尚未收到燃料使用費通知書,請電監理所二二六九四或二五八二二申請補發。 連江縣公路監理所昨天表示,九十二年自用車汽車燃料費自七月一日起繳交,至七月三十一日截止,所有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公路監理所已經寄發,各車主請於本月三十一日前完成繳交。 監理所同時表示,燃料費的繳交,車主除了向監理所繳費外,也可以就近向金融機構包括郵局和台灣銀行繳費,離島的車主也可以利用監理所巡迴各島服務的時候前往繳交。營業車車主如尚未收到燃料使用費通知書,請電監理所二二六九四或二五八二二申請補發。 公路監理所祝福駕駛朋友行車平安,任何有關車輛檢驗、燃料費繳交以及違規罰款等監理業務的疑問,歡迎鄉親逕電監理所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