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電】為引導公務人員正常使用國民旅遊卡,以免政府促進旅遊產業發展的美意遭誤導,政府在經過研商後,原則決定在繼取消金飾商家為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後,再挑選包括電器、電腦、服飾、通訊、攝影、量販超市、醫院和家具等十二大類的特約商家,應在近期內實施。 今年才開始實施的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原本構想是希望藉著每年補助公務人員在台灣的旅遊消費,以促進觀光旅遊產業的發展與復甦,過去曾經實施的補助(消費新台幣八千元,領取一萬六千元的補助),由於經常無法實質挹注在觀光旅遊產業,過去常以各種「發票單據」來核銷申請補助。 因此在經由旅遊業者和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的研商設計,以信用卡方式要求公務人員到觀光旅遊景點去實地消費,刺激台灣觀光旅遊產業發展,並設定一些限制條件,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同時在民代的壓力下,各種特約商店不斷增加,購物取代旅遊的方便性,也成為未實際挹注到觀光產業的事實。 像從七月一日起就取消金飾業的特約商店資格,也造成不少公務人員在六月底搶購金飾的情況,政府也預定在二十日起將取消電腦、電器、內衣服飾、通訊器材、鐘錶眼鏡、攝影器材、家具、百貨量販超市、醫院診所和藥局等十二大類的產業,都將取消國民旅遊卡的特約商店資格。 官員指出,這項取消特約商店的規定待行政院通過後就會立即實施,希望公務人員不要再以購物來替代旅遊,違背政府當初的本意。
國民旅遊卡再減縮十二類特約商家
- 2003-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