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地吐痰、檳榔汁 罰!

  • 2003-07-22
 【本報訊】癮君子、紅唇族、吐痰族的人要注意了!縣府環保局表示,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等違反規定者,將依法處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而且為了防止病毒藉由飛沫體液散佈,維護大家的健康,盼鄉親遵守相關規定。 環保局表示世界衛生組織WHO認定某些病毒會隨著飛沫或體液而散佈,而民眾吐痰、檳榔汁、渣及煙蒂等均會遺留唾液或體液,為防止疫情藉由此途徑擴散,環保局即起加強稽查取締民眾隨口吐痰、檳榔汁、渣及菸蒂等環境汙染行為。  依據法條為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菸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若違反規定,將依同法第五十條規定,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現階段取締重點在公共場所,如停車場、廣場、道路、景觀點等處。該局歡迎民眾為維護馬祖之好山好水,對環境汙染行為,進行檢舉及陳情,報案專線:二六五一七至二六五二○,若查獲屬實,將於處分程序完成後發予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