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推動全國公務員「人人心中有觀光」,交通部觀光局將舉辦「國民旅遊卡觀光攝影比賽」,公務員在使用「國民旅遊卡」在國內從事休假旅遊活動之際,不但能透過鏡頭捕捉台澎金馬自然、人文之美,更有可能分得百萬獎金。 攝影作品的規格限定為正片或負片,一律放大為長邊十二英吋,短邊不限之彩色照片。做品不得裝錶、加色、格放、電腦合成、彩繪。參賽作品每人限五件,每件作品均需附報名表及底片,浮貼於作品背面,並須在報名表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或親送至觀光局旅遊服務中心,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345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並請在郵寄信封上註明參加公務員攝影比賽。 錄取的名額及獎項為: 金牌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狀乙面。 銀牌獎二名,獎金五萬元,獎狀乙面。 銅牌獎五名,各得獎金二萬元,獎狀乙面。 優選六十件,各得獎金五千元,獎狀乙面。 佳作兩百件,各得獎金二千元,獎狀乙面。 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觀光局網站下載(taiwan .net.tw),評選結果將於觀光局網站公佈,並通知得獎人。
觀光局推出國民旅遊卡攝影比賽
- 2003-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