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水產試驗所借用民地協調會未果

  • 2003-08-02
 【本報訊】原水產試驗所民地借用協調會,因土地價格問題,無法達成共識,將進行第二次協調,以使雙方尋求適當的合理價格。 水產試驗所土地及倉庫借用協調會由主任秘書林星寶主持,出席人員為建設局相關業務人員以及土地所有人劉治國、劉木炎。 原水試所培苗室土地原分屬於四位鄉親所有,但是該處被劃分為都市計畫機關用地,原水試所目前用來水產養殖等方面使用。縣府預計以徵收方式來處理,土地所有人之一的劉治國提出每平方公尺一萬元的價錢來徵收,但是該地目前公告地價的價格為六百六十元,兩者相差過高,將進行第二次協商會尋求共識。 另外土地所有人提出二十年前,曾與政府有「二十年期限到期歸還」的約定,建設局漁業課長劉剛表示,他查過契約,並沒有這一條內容,並且原水試所目前仍有進行水產養殖的工作,將會繼續使用該地。 主任秘書林星寶表示,關於價格部分將尋找出一個最利民的解決方式,在合法、合理、合情的情況下,進行收購。另外,原水試所後方宿舍二間為鄉親自建,因此並非政府財產,當時是借用並無租金,目前鄉親既然提出歸還,縣府理應歸還給鄉親,如果原水試所日後有需要,將以租用或購買等方式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