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針對「西莒觀光殺手」,一位民眾提出建議,盼相關部門作出回應,以尊重民眾良性意見。內容如下: 1、 對於發包工程,以後在驗收時,應該不只是針對工程主體做驗收,應該對於周圍環境的破壞,一併驗收,不合格者,就不能算驗收通過。 2、 對於工程進駐的砂石車,應該也要列冊管理,尤其是一些連牌都沒有的砂石車,其根本目的就是想說車壞時,直接丟棄,不用負責任,真是可惡!這種車根本就不能登陸,政府也應該拿出檢舉方法,並教育鄉民如何檢舉(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該如何檢舉),並給予重罰,甚至可以採用檢舉拿獎金的方式,鼓勵大家踴躍檢舉,讓不肖業者無所遁形(我想這應該是環保局業務吧)。 3、 對於工程公司,建材亂放,工地沒有用圍籬圍起來,工程結束,建材、廢棄車輛亂丟的公司,都應該列入紀錄,在下次招標時,列入拒絕往來戶,或給予一定懲罰。 4、 政府應該教育民眾如何報廢車輛,甚至主動幫助民眾將車輛報廢,以解決到處是廢車的狀況。
讀者論壇/西莒觀光殺手 民眾有話要說
- 2003-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