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社區發展自治條例上路 說明會五日起巡迴各島

  • 2003-08-30
【本報訊】連江縣社區發展自治條例已經開始實施,文化局依據此條例辦理社區補助辦法,自即日起到九月二十五日止受理申請,九月五日起,文化局也將巡迴各鄉島針對補助作業辦法與內容做詳細說明。 文化局指出,根據連江縣社區發展自治條例的實施,各鄉都有社區發展協會陸續成立,為進一步落實各協會的理想,自即日起到九月二十五日止受理郵寄申請,申請表格向相關局室索取(軟體部份為文化局、工程規劃為工務局),申請人在完成表格填寫後郵寄連江縣政府收(軟體請註明轉文化局、工程規劃轉工務局)。 為讓各鄉島民眾進一步瞭解本補助辦法的實施方式,九月五日在東莒、六日在西莒、七日在南竿、八日在東引、十五日在北竿由文化局舉辦公開說明會,也歡迎社區民眾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