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津沙背山面海狀如畚箕,是漁農時代最佳環境資源,因以先民爭相徙居,早年漁業鼎盛,海路便捷,村中商店、煙館林立,辦私塾、設劇社,可稱繁榮盛世。民國以降人才輩出,隨之日寇猖獗、國共分裂、兩岸對立、漁業蕭條、民生困乏,村民大量出走謀生致村容色變、家園沒落。 今天鄉親們不論在鄉、在外,必須重振共識、集中力量、關愛家鄉,再造津沙往日風華,走過從前,回到現在,邁向未來的時空銜接,歷史延續是每位鄉親不可或缺的使命。 未來願景: (一) 改善生活環境,提升生活品質 1、整頓村容、恢復舊貌,修繕房舍保持閩東建築風格。 2、改善對外交通、村中巷道、溝渠、路燈以及公共浴廁等設施。 3、建立整潔、禮貌、健康的祥和社區。 (二) 開發漁農產業,創造觀光資源 1、規劃養生園式休閒農業,種植蕃薯、蔬果兼顧觀光效益。 2、改善澳口防波和親海功能;充分利用東西海岸垂釣、拾貝和中澳海域浮潛(游泳)活動。 (三) 發展歷史景觀和保存閒置軍事堡壘,發揮利用價值。 總之,能使在鄉人不願離去,出外人喜歡返鄉,外來客還想再來,即我社區遠景之實現也。津沙社區先民產業(含民俗行業)簡述 一、釀酒: 民國初期本村有歷代經營雜貨店者林賊賤,兼釀老酒以應需求,凡半斤四兩皆能零售,日積月累以之致富。逝後商務交長子經營,次子林盛瑞承傳技藝,後馬祖公營酒廠成立,受聘為釀老酒師父歷二十年,是為馬祖公賣酒廠之開山祖師。 二、釣海鯽: 先民林春 一生岸釣為業,據云:其魚餌以白米屎加香灰拌製(當時生活清苦,民眾平日連地瓜米都沒得吃,吃白米是天大的奢侈),海鯽爭食而上釣,故其垂釣必有魚獲,其方式堪稱垂釣者之一絕也。 三、做索麵: 本村有孫鈴官兄弟習有製作細麵線之技藝,一生奉以為業,可謂輕本重利之生意,但製作過程費力且費時辛勞備至,其成品由其妻挑往各處兜售,藉以養活家口。 四、造墳墓: 林盛妹無師自通,勇於任事,生前專為喪者建陰宅,和藹認真稱譽鄉里,斯人雖逝陰德庇後,子孫滿堂。 五、造船: 邱清和(妹妹同)凡其精心設計之大小木殼船隻,不計材質,於其巧手操作下皆木能乘舟,讓使用者滿意。其手藝之精湛,堪稱馬祖列島第一人。 六、縫(補)漁網: 林依細(人稱依細同),無論繒網製作和破補,非但速度超人,且牢固耐用,一生穿梭其中,成家立業繁衍子孫,調教徒弟遍佈南竿各漁村。 七、土獸醫: 先民林細妹為養豬戶結紮發情種豬,讓它快速成長,備用一繩一棍一小刀,幾分鐘內取出種豬睪丸塗上桐油灰,保證三天內復原,堪稱奇技也。 八、做羹餅: 有邱玉思、念克華,無論火把(麻花),馬耳(兩相好)、油條、油餅、包子等食品都能各具風味,廣受顧客喜愛。 九、製竹器: 有李金鵬、李依旺等,凡目魚籠及裝盛晒之簸、籮、籃、篩、箕等一應俱全,無不美觀而實用之。 十、黃瓜繒: 邱……(人稱麻十三)每屆黃魚汛季,不論近海遠洋,在其諳悉觀察經驗與打撈技巧下無不滿載而歸。 十一、錨纜船: 即木殼揚帆貨商船,先民林顯 、林木全,經營行業專收購在地海產乾魚、醃魚等魚貨運往福建福安等市場批發,復從福州等地運回在地人生活必需品,如燃柴、紅糖、白米、粉乾等貨物批發予商店販售,供應消費者所需。 十二、蝦鮮 : 該漁業為定置網每日撒收一次,強風巨浪也不間歇,天候差往往漁獲反豐,故從事該類型漁業者,務必力壯勤奮,並需配備岸上專用搬運煮晒人方能完成漁貨作業,然其獲利豐厚;本村最具盛名者為李乃儀、李玉壽、邱眾發和李祖順兄弟。 十三、圍繒: 是大型流散網,所捕魚貨因季節不同有黃魚、白帶魚或其他雜魚,船主備全網具,需雇用漁工打撈作業,本村以此致富者有西邊山麻十三(即邱清敬之父也)。 十四、做交鮮: 即鮮魚販,專收購新鮮魚貨,以自備大型貨船運往大陸福建各縣市場批售,該行業有邱清鵬等致富者。 十五、丁香繒: 有東邊山苞苞者(即李依富祖父),該漁業在春夏之交,捕獲方式以細目繒圍撈,選定漁場後留置一人於岸石上,牽牢網繩之一端,另一端從船上放網,俟兩繩結合而收網,鮮魚經水煮,曬乾而成品。 十六、放釣仔: 小型木船籃釣作業,其中以陳基基和李和和家族,因家中男丁眾多,年輕力壯之男女,都具備掌舵主櫓和放釣能力,四季不休,不僅養活家口且能盈餘置產。 十七、栽蕃薯: 馬祖為旱地,只適合種地瓜為主食,是故無論從事何種行業,首要墾荒耕種蕃薯以裹腹,其中最專業敬業者算是林伙利、林窩薯等人,終年墾地翻土、除草、增肥以待端午季節耕種、栽種至收成,過程不斷施肥、鬆土、除草等工作,使田園無雜物,果實特別肥大,年年收成好的算是他們二家了。 十八、媒人媽: 此行業多年長婦人為之,天生具備三寸不爛之舌的口才,來說服男女青(少)年雙方讓父母願意,約定子女的終身。男方條件以田地財富為主,才能為輔;女方多以容貌為主,聘金隨年齡而定,媒人從中抽成,婚期約訂等,也是媒人遊走之職責也。 十九、伴房媽: 婚姻迎娶當日,陪伴花轎到新郎家,以優雅諧和之賀詞作為婚禮儀式之導引,大宴時穿梭於賓客宴席間,喝采獻茶搏取小費,以此為業者可算窩薯嫂。 二十、拾囝媽: 有烏吉嫂、依興姆,應產婦家屬之召喚,為產婦籌備嬰兒臨盆工作,至嬰兒出生後為之潔身穿衣等完畢,才算卸責,不計報酬。東家往往以食物(麵蛋雞等……)回饋。 二十一、符頭: 為請神附身之導引人,有畫符唸咒之本領,能傳達神意與信眾。法事畢,唸咒送神回原位,本村有林細妹、邱和晏等法師。 二十二、僮(乩)身: 讓神明附身之人,如蘇仁姊附身李茂茂、帥船官神附身李祖順,二將軍附身李興興,有割舌刺股、剃血符、走火堆功夫,信眾無不聽命而信服。 二十三、神媽: 有老婦人本書姆,村人每遇病痛等,疑為鬼魂作弄,必求助於神媽以轉達需求條件,多以冥錢祭品酬謝消災也。 二十四、鄉下齋: 即私塾也,早期窮鄉僻壤的海島,沒有教育設施,曾有在大陸文化薰陶下飽學之士,在鄉間開設私塾,供鄉間童子啟蒙教育,藉以束脩之饋,教材以四書五經(三字經、大學、中庸、倫理、孟子為主)循序以進,以跟讀背誦方式教學,入學先焚香敬拜孔夫子後,出齋解手以鎮尺壓書,每季有扛齋活動等。當時(三十年代)有黃超凡、林柏濟等塾師。 二十五、鴉片館: 清朝鴉片惡習風行全國,福建沿海也未倖免,馬祖各地猶見猖獗;因罌粟為麻醉劑是速效之疾病良藥,落後的馬祖海島將視之為聖跡,吸其絕對病除;其方式是吸煙人側臥床第,口銜長柄煙筒,侍候者把煙土裝進菸斗,令其對準燈芯燃燒,食者將氣盡吸吞下肚內後,再供濃茶送入,吸煙上癮者,傾家蕩產、拋妻棄子,比比皆是。此種行業有財勢者開設從中牟利,本村煙館多家,其中以陳友凎(斜馬)經營較久,至國軍進駐政府行焚煙令,隨著煙館關門,癮君子一一判刑勒戒。
社區園地/津沙人回家 資料提供:李開炳
- 2003-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