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儀宇 瀏覽過文建會網站上的「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各條文,比較與之前教育部所訂的「語言平等法」草案,雖然有所進步,但細究其內涵,仍舊讓我馬祖人民感到遺憾與失望。茲因立法精神標榜的是:讓國境內各種語言有多元化的成長、保存、平等空間,「良法美意」確實讓人心動。但是以該草案中各條文對我馬祖人民發展母語來說,並無實質上的助益,著實為換湯不換藥的把戲。如此將加速促使馬祖人民所說的母語,仍然在這塊土地上漸漸的消失中。既然該法主管機關由教育部轉至文建會,其呈現的意義,乃研定中的法案在求取「精進」與「突破」,惟實際的作為又於此相悖逆。則為使未來之「國家語言發展法」,對馬祖人民的母語之「成長、保存、平等」有所保障,不得不亟待吾人提出建言,俾使文建會針對我馬祖人的母語做出最好的補救之道: 一、中華民國轄境內馬祖地區人民的母語是福州話,查遍條文內並無界定其發展計畫之主管機關,如客語—客家委員會,原住民語—原住民族委員會等,皆有明訂主管機關之宣示條文,唯獨我馬祖人民的母語盡付闕如。為能公平對待我馬祖人之母語,茲建議加入福州話之福建省政府或連江縣政府為主管機關之條款。 二、擬訂該草案之審議會議機制,文建會為何不能邀請我馬祖地區人民具弱勢族群代表參與審議,由此可證明文建會心中似無馬祖人民的存在。民進黨政府一向標榜重視弱勢、平等,曾經在野期間,又曾批判過國民黨政府打壓閩南語,吾人不論其說法是否公允。如今民進黨已轉換成執政黨,卻不思照顧我弱勢的馬祖人民母語,也用同一方式,一樣的畫葫蘆打壓了我馬祖人民的母語—福州話。不僅讓人假想其政黨理想性安在,只是徒留空言口水般,文建會能不思補救之道? 三、事關全國人民福祉與權益之法律,必需注重「實質、程序正義」,本案各條文對我馬祖人民發展母語來說,並無實質上的助益,的確是換湯不換藥的法案,如依此規準實施,最多只能維持我老一輩馬祖人民之母語保持原狀,年輕一輩的馬祖人母語,將更加速流失中,故本案宜設法加以輔強。如明定各國家電視台、中央廣播電台等,衡量與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等,以「平等」、「永續發展」為原則,於一定時數內,製播「福州語」節目,又教育部需編制一套「福州語」鄉土教材及文建會編定固定比率之「福州語」發展預算,期能保障我馬祖人民母語不在中華民國境內消失,則我馬祖人民幸甚! 註:本文之用意乃喚起馬祖人民勇敢的站出來,為爭取自己的母語,能獲得應有的公平保障,積極向文建會表達我們的心聲,俾讓子子孫孫都能講母語,千萬不能在「無聲」中,讓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消失掉!
讀者來論/為馬祖人的母語(福州話)受歧視,而嗆聲!
- 2003-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