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澳郵政大樓預定地相關會議 達七項決議

  • 2003-10-15
 【本報訊】昨日連江縣政府舉行福澳郵政大樓預定地地上物拆除及土地使用相關會議,會中做成七項決議: 一、建設局已函請農委會,將目前預定地無主土地由縣府成為管理機關,建設局繼續追蹤掌握。二、民政局已公告縣府代管,需地機關可決定租用或日後承購。三、依九十一年的決議,由郵政總局與馬防部協調地上物拆除相關事宜。四、地上物代拆代建現由工務局辦理,費用由郵政總局負責。五、郵政大樓建照過期,依建築法規定重新申請,工務局配合辦理。六、郵政總局指派專人負責統籌協調。七、下次郵政大樓的協調會由郵政總局舉辦召開,並邀請立委曹原彰等人參加。 郵政總局表示,福澳郵政大樓的設計圖與人員配置都已經著手在做,目前最大的問題是土地取得,將土地所有權問題解決,才能著手發包。 主任秘書林星寶表示,福澳郵政大樓的會議已經反覆開了許多次,但是並沒有大幅度的進展,開會就是要解決問題,郵政總局有什麼困難都可以與承辦單位聯繫,縣府會盡全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