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察局於九十二年八月一日至九十三年七月三十一日加強查緝轄內汽、機車竊盜之查贓,並全面落實執行各項查贓工作。請縣內各銀樓、金飾加工業、手機販售業、汽機車修配業、中古汽機車販售業、機車出租業者以及觀光客,收取各類物品時請多查証,避免收買或承租到贓物。 警察局長許呈傑表示,為鼓勵警民合作,有效阻絕銷贓管道,遏止竊盜案件發生,保障人民財產安全,提昇民眾滿意度,警察局執行全縣性的「反銷贓」專案,使不法份子無法以「套裝頂替」、「借屍還魂」手法,橫行中古機車市場。 警方呼籲民眾購買中古機車或是承租機車時,應特別注意是否為贓車,否則購買到不肖店家販賣的「套裝頂替」車輛,在行駛道路時,被警員發現因而告發車主,將得不償失。
警察局:即起加強轄內各項查贓工作
- 2003-10-16

執勤警察正在檢查車輛的車身碼,警方呼籲民眾購買中古機車或是觀光客承租機車時,應特別注意是否為贓車。(圖/文:張登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