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佈資料,民國九十三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奉行政院核定後,全年總放假日數為一百一十一日,三日以上連續假期(含併同週休二日)僅有農曆除夕併同春節連續假期(一月二十一日至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三至次週星期一,共計放假六日)一個連續假期。 依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紀念日及民俗節日,除春節放假三日外,其餘均放假一日,放假之紀念日為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一月一日)、和平紀念日(二月二十八日)及國慶日(十月十日);民俗節日為春節(農曆一月一日至一月三日)、民族掃墓節(定於清明節,陽曆四月四日)、端午節(農曆五月五日)、中秋節(農曆八月十五日)及農曆除夕(農曆十二月之末日)。 明年放假之紀念日及民俗節日,除一月二十四日春節(農曆一月三日)逢星期六,依規定於一月二十六日補假一天外,和平紀念日(星期六)、民族掃墓節(星期日)及國慶日(星期日),因適逢例假日,均不予補假,於當日放假一日。 自九十年實施週休二日迄今三年來,對於放假之紀念日或民俗節日如與週休二日僅間隔一日應否調整彈性上班,以有更多之三日以上連續假期,每年均爭議不斷。明年開國紀念日一月一日(星期四)、端午節六月二十二日(星期二)、中秋節九月二十八日(星期二),因與週休二日僅間隔一日,上述節日之前後一日之上班日是否應予彈性調整放假,都需要審慎研討。 該局已於十月九日邀集中央各部會、省市政府、縣市政府、全國總工會、全國商業總會、全國工業總會等六十個機關代表開會研商,經與會代表充分表達意見,以我國經濟正逐漸復甦為由,如再調整放假,將影響國內經濟及產業之發展,會議決定明年辦公日曆仍維持現行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排定不彈性調整放假。後依上述實施辦法規定及會議結論,排定「中華民國九十三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明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已登錄在該局全球資訊網首頁「HOT NEWS(最新消息)」公告項目中,網址www.cpa.gov.tw,假期語音查詢專線(○二)二三五六九九九七,民眾可上網或撥打查詢專線,以獲知相關訊息。
93年政府辦公日曆表敲定 最長假春節6天
- 2003-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