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江縣公路監理所表示,交通違規裁決公示送達公告,自本月七日起在馬祖日報一連公告十天。公告期間,違規人可以逕向監理所領取裁決書,並辦理繳交罰款,逾二十日未領取者以送達論,依法逕移強制執行。 公路監理所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第五條暨行政程序法第七十八條和七十九條之規定,部分違規人由於裁決書無法送達,因此,特別辦理這次的公告。 監理所表示,這項違規裁決公示送達,自本月七日開始分五次,每次兩天在馬祖日報第二版刊出。公告期間,違規人可以逕向監理所領取裁決書,並辦理繳交罰款,逾二十日未領取者以送達論,依法逕移強制執行。
監理所公告交通違規裁決公示
- 2003-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