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防部召開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福建省政府派第一組楊誠璽組長與會,會中討論申請案件總計六十八件,屬金馬地區申請者計六十五件,其中經預審會議就申請資料初步審查符合申請要件者四十二件,經委員會討論均通過給予補償。另經初步審查不符合申請要件者計二十三件:無殘等鑑定者十二件、戰爭所致傷亡者二件、已領撫慰金者一件及官兵個人行為者八件。 會中省府代表針對初步審查認定屬官兵個人行為等八案發言,認為第十三次委員會議案件提報表內既載有遭駐軍執勤時持槍掃射身亡的情事,就不是官兵個人行為所造成,理應給予補償,並呼籲與會委員支持,該八案在省府代表據理力爭,並積極爭取與會委員支持下,會議終於決定屬官兵個人行為等八案予以保留等查明後再審。 省政府表示,地區申請案件,如不服駁回申請之決定者,應於法定期間內提起訴願,以為救濟,避免權益受損。
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補償申請 42件通過初審
- 200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