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修正戶籍法部份條文 可望提供戶口遷徙跨區服務

  • 2003-12-18
 【本報訊】馬祖鄉親遷戶籍將更方便了,因為新法公佈後可以向戶籍地以外的戶政事務所申請,而且登記時還可透過網路,新法將很快進入三讀通過。 昨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在審查戶籍法部份條文,其修正理由是:目前民眾請領戶籍謄本可在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徙登記只需在遷入地辦理,其他戶籍登記均需至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為配合電子化政府需求,擴大異地申辦戶政業務,免除轄區管理藩籬限制,提供跨區、跨直轄市、縣(市)為民服務,減少民眾往返奔波,節省時間及成本之效益,達到民眾對政府提高服務品質之殷切期盼,提升政府施政效能。 曹原彰說,經內政委員會多位委員包括他與陳學聖、趙永清、李永萍、關沃暖等多人修正了第二十八條:增列經內政部公告指定之戶籍登記項目,得向戶籍所在地以外之戶政事務所申請。以及第二十九條:戶籍登記之申請方式,由現行之書面、言詞增列網路申請方式,以應實務作業需求。 曹原彰指出,這項修正是由於全國戶政已連線作業,如實施異地申辦戶籍登記,民眾可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將可減少民眾往返奔波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尤其對離島鄉親最有幫助,可達節省時間及成本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