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局召開清水住宅相關會議

  • 2003-12-26
 【本報訊】昨日縣府舉行清水住宅相關會議,清水住宅申請使用執照有變更的情形,故需辦理變更請照,因此工務局召集有關單位進行開會協商,會中討論有關清水住宅變更案無主土地之認定及後續使用執照核發等相關事宜。 會議結論由於該案尚有土地無資料,乃責成住宅委員會收集完整地籍資料後提送工務局函轉地政事務所確認,另有關土地權屬未確定處理方式,原則依九十年所訂簡化建築自治條例規定採行切結書方式為之。一旦所提供之資料經有關單位確認,工務局即可於一週內審查本案之變更事宜。 另外使用執照之核發問題,工務局表示需要由請照單位依規定備齊竣工圖書等文件資料由工務局收訖後;盡速於法定期間內辦理勘驗事宜,如會勘符合將於一週內核發使用執照。針對核照時間問題,工務局希望能請住宅委員會自行把握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