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允諾在馬祖興建偷渡犯收容處所

  • 2003-12-31
 【本報訊】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預計規劃在馬祖興建可收容三千人的偷渡犯收容處所,並且設置隊職管理人員兩百人,女性一百人,優先錄用地區青年,龐大的伙食費用以及相關人員在馬祖的消費,在馬祖裁軍之後,將形成一股新的經濟力量。 在立委曹原彰的強力要求積極爭取下,入出境管理局允諾將興建土地面積約十公頃,可收容三千人的偷渡犯收容處所。目前台灣新竹收容所的位置是公園預定地,而新竹市正在請求索回;宜蘭第一收容中心聯勤被服廠,聯勤也請求收回中,而宜蘭第二收容中心容納五百人,馬祖成立處理中心後,將來宜蘭二處收容中心作為遣運迴旋空間。 昨日入出境管理局長曾文昌拜訪縣長陳雪生,協調馬祖處理中心的籌備相關事宜,會中決議:縣府及議會對於興建「馬祖處理中心」案,表示樂觀其成。有關土地取得部份,以東靖盧為範疇周邊土地依地形擴充。並要求地政事務所負責丈量土地面積,一星期內送工務局辦理都市變更計畫。 「馬祖處理中心」完成之後,所需警衛人員,依法優先錄用馬祖青年,增加就業機會,並規劃接受警專職前訓練。並請立委曹原彰協助修法,保送人員進入警專學校接受短期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