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竿開出今年首張酒駕罰單

  • 2004-01-07
 【本報訊】馬祖今年第一張的酒醉駕車罰單開出!元月三日晚間,在福澳候船室附近,南竿警察所開出連江縣今年第一張的酒醉駕車罰單,酒醉駕駛者酒測值約零點三九,雖然沒有超過零點五五的公共危險罪門檻,但是該位駕駛者被處以一萬九千多塊錢的罰款以及吊扣駕照一年。 據瞭解,南竿警察所長李明禧對於酒醉駕車「非常痛恨」,曾經不止一次指示執勤員警,對於酒駕臨檢絕不通融,如果查到酒駕,不論是誰立即開單告發。李明禧說,喝酒不是壞事,但是喝酒後就不要開車,民眾如果酒後臨時找不到電話叫計程車,可以打免付費電話「一一○」,南竿警察所樂意為酒醉的民眾幫忙代叫計程車。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車酒精濃度超過零點二五毫克,處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到六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一年。超過零點五五毫克,違反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縣警局表示,本月七日、九日還會有全國同步酒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