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問警察先生,如果我是虛設戶籍,為什麼不把我給依法強制催遷?害我被指控是虛設戶籍,詐術騙取投票權。 二、請問選委會,如果我們的投票行為是犯法的,為什麼還寄投票通知單給我?害我在不知情被陷害的前去投票。 三、請問,什麼叫做「詐術投票」?與我們情況完全一樣的台胞返鄉投票、華僑回國投票、軍人返籍投票、工作地與戶籍地不同的,回戶籍地投票::::這些人是否也構成「詐術投票」?為什麼不去起訴他們? 四、請問,我們都是馬祖土生土長的馬祖人,為了關心馬祖的未來,為了選出最優秀的人才,我們特地專程把戶籍遷回「自己的故鄉」,並且特地專程搭機回鄉投票,這究竟是犯了什麼法?有此惡法嗎? 五、再請問,高雄人在台北工作多年,定居台北,為了關心高雄,把戶籍遷回高雄,在投票日投下自己神聖的一票,為高雄故鄉舉才,這樣也會觸犯「詐術投票罪」嗎? 六、又請問,謝長廷原不住在高雄,虛設戶籍到高雄選市長。蘇貞昌原不住台北縣,虛設戶籍到台北縣選縣長。他們這樣的作法,比我們只是去投票更嚴重,犯不犯法呢? 七、最後問,李登輝住桃園縣鴻禧山莊,卻跑到台北縣投票,他算不算也是虛設戶籍,詐術投票呢? 究竟什麼是詐術投票?能不能用白話文、通俗說法告訴我們,我們小老百姓沒唸過法律,不懂得艱深的法律文字。不像你們法學素養精湛::::拜託你們、求求你們、可憐我們,告訴我們,320我們到底可不可以回去投票?我們可不想再吃官司了::::。
【來論】七問今年320,回去投票犯不犯法? 吳軾子(秋貴)
- 2004-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