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都是爆竹惹的禍!南竿鄉復興村昨天晚上七時三十分左右發生一起火警,起火地點在復興戰備道酒廠廠長李寶住家下方,消防隊獲報後立刻出動,迅速撲滅火勢,所幸並無釀成大禍。 根據現場目擊者指出,起火原因可能是附近孩童施放爆竹時,不慎引燃路旁乾枯的雜草;消防局晚間獲報後立即趕往現場,並於十九時五十分將火勢撲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及進一步之擴大延燒。 消防局長徐文明表示,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商家不得販售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爆竹煙火(如沖天炮、笛聲炮、摔炮等)予十二歲以下之兒童,違反規定者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 過年期間燃放爆竹是國人傳統,但爆竹煙火之燃放安全不可不慎,兒童施放時更應由大人陪同,以免釀成災害,消防局再次呼籲鄉親春節期間更應加強防火、防災意識。
都是爆竹惹的禍! 復興戰備道傳火警
- 2004-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