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下鄉稅籍清查 籲商家預先準備營利事業登記證

  • 2004-03-27
 【本報訊】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表示,為便利稅籍清查工作的進行,減少打擾商家營業的時間,請各營利事業營業人先行找出營利事業登記證,並置放於顯眼處,以利服務人員核對,請地區營業人踴躍配合。
 營業稅自九十二年元旦起移撥國稅局後,該處已於去年四月間在莒光鄉、東引鄉、北竿鄉,七至十一月於南竿鄉陸續進行稅籍清查工作,但因該業務甫轉移,許多營利事業不清楚為何要做「稅籍清查」。
 該處指出,稅籍清查就是要輔導營利事業,例如未申請營業登記就自行營業之營業人,輔導其辦理營業登記,以及未申報復業即擅自營業者,又營業人營利事業登記證登記事項與實際經營項目不符者,都是營業稅稅籍清查對象;請各營利事業先行找出營利事業登記證並置放於顯眼處,以利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