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積極「病死豬」防疫工作

  • 2004-04-10
 【本報訊】「病死豬」讓國人聞之色變,為防範動物傳染病侵入地區、確保鄉親健康,連江縣政府與相關單位正積極進行豬瘟、口蹄疫等傳染病防治工作,並呼籲地區養殖戶做好衛生管理,有意外狀況須隨時向建設局陳報。
 縣府建設局表示,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為撲滅豬瘟暨口蹄疫,即起公告辦理地區防疫工作,望鄉親積極配合,執行措施包括:
 一、動物管理人所管理動物飼養場所應辦理場區隔離設施、進出入場區之管制、檢疫及隔離、免疫計畫、清潔與消毒、動物屍體處理等必要防疫措施。
 二、為調查豬瘟暨口蹄疫中和抗體力價產生情形、以供執行防疫參考,各畜牧場應配合執行採血檢測工作,飼主亦可主動向建設局申請檢測,藉以調整適當免疫時機。
 三、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發現動物罹患豬瘟或口蹄疫時,應立即主動向建設局報告,並依動物防疫人員之指示處理,讓發生場所所有動物禁止移動,並禁止自外移入動物,其場地、車量、器材及排泄物應予以嚴密消毒,以防止病原蔓延。
 建設局指出,上述措施得隨時指派防疫人員赴動物飼養場所查核與輔導,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應接受並協助,不得無故拒絕、妨礙或規避,違者將依法處以罰鍰,呼籲鄉親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