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執法啟動 違規案件高達77件

  • 2004-04-28
  連江縣警察局在四月份開始的交通大執法,共取締了高達七十七件交通違法案件,請民眾不要存有僥倖心態,以免收到罰單。(圖/文:張登傑)

連江縣警察局在四月份開始的交通大執法,共取締了高達七十七件交通違法案件,請民眾不要存有僥倖心態,以免收到罰單。(圖/文:張登傑)

 【本報訊】連江縣警察局在四月份開始的交通大執法,加強取締機車未戴安全帽、汽車駕駛人未繫安全帶以及接打手持式手機等違規行為,截至昨日為止,本月警局共取締了高達七十七件交通違法案件,警局呼籲民眾不要存有僥倖心態,遵守相關交通安全規定,以免受罰。
 連江縣警察局在四月份開始的交通大執法,截至昨日為止統計,不包含超速照相,共取締七十七件交通違法案件,平均一天就有二點八件,其中高居榜首的是汽車駕駛人未繫安全帶共有三十件、機車未戴安全帽十二件,剩下的三十五件為酒醉駕車、未帶行照駕照等一般交通違法案件。
 根據第一線的執法員警表示,剛開始的時候,確實有許多民眾對於自身行車安全的保護比較疏失,其中尤其以未繫安全帶的駕駛人最為嚴重,在經過警察局的強力執法之後,最近攔車臨檢時,發現地區駕駛人以及前座乘客繫好安全帶的習慣,都已經有慢慢養成。
 連江縣警察局表示,駕駛為確保自身與他人的行車安全,請民眾遵守駕車繫安全帶、戴安全帽以及不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之規定,為避免受罰,請民眾不要存有僥倖之心,遵守駕車相關交通安全規定,才能確保行車安全。
 警察局提醒駕駛人,騎乘機車未配戴安全帽,將依違反道路交通規則處以新台幣五百元。駕駛人或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新台幣一千五百元罰鍰。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進行撥接或通話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機車行駛於道路時,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進行撥接或通話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