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景管處為配合連江縣政府推動馬祖地區近岸海域休憩活動,落實海域遊憩活動的規範與管理,針對馬祖地區近岸海域進行公告海域遊憩活動適用法令。
景管處為配合縣政府推動海域遊憩活動,針對馬祖地區進行海域遊憩活動的相關規劃,目前已經上網公告,六月二十四日進行服務建議書評選,委託專業的公司或團體,針對馬祖近岸海域遊憩活動做完善的規劃,提供景管處與縣政府未來推展近岸海域遊憩活動的參考依據。
景管處處長張振乾表示,規劃案完成招標後,將先針對馬祖地區近岸海域進行檢測,由專業團隊調查研究馬祖地區海域遊憩活動可行性分析,未來亦將配合縣政府規劃出近岸海域遊憩活動範圍等,並於將來再與縣政府進行遊憩範圍的活動規範。本次適法性公告乃是為未來相關規範做準備,在未來遊憩活動導入之前,該處將再與縣政府溝通協調,如何針對遊憩活動進行限制性的相關公告。
景管處公告馬祖海域遊憩活動適用法令
- 2004-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