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即起加強查緝非法外勞 呼籲民眾僱請須符申請目的

  • 2004-08-07
 【本報訊】連江縣警察局自即日起至十二月底將加強查緝非法外勞,依據「就業服務法」,民眾配合不可縱令或僱請從事與原簽證目的不符的外籍勞工。
 在全球化及國際化趨勢下,入出我國之外國人口逐年遞增,特別是外勞最近逐年增加,這些外籍勞工由於有些雇主便宜行事,縱令或僱請其從事與原簽證目的不符工作,故違「就業服務法」而不自知或圖僥倖,屢有民眾向警政署檢舉,另最近媒體亦有報載照料總統夫人之羅太太,其母親非法僱用外勞新聞,警政署非常重視,因此,要求加強查緝非法外勞。
 加強查緝非法外勞期間,自即日起至十二月底止,請民眾配合,不可縱令或僱請從事與原簽證目的不符的外籍勞工,例如監護工而從事其他營工商行為、或其他打工的行為,違反者依「就業服務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可處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而該違法外國人依同法規定可處罰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