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受理申請設立地方文化館 備企劃書及相關文件進行初審

  • 2004-09-04
 【本報訊】連江縣文化局從即日受理申請設立地方文化館,文建會日前公佈「九十四年度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地方文化館計畫作業要點」、「九十四年度補助民間文化館作業要點」,根據地方文化館設立要點,有意成立地方文化館的團體或個人,請在即日起送交企劃書於文化局,由文化局完成初審實勘,再送文建會進行審查。
 連江縣文化局表示,此次文建會公佈的作業要點和往年略有不同,其中在經費來源部份要求政府機關或民間需提出自籌經費來源證明,規定較以往嚴格,以杜絕部份文化館申請經費浮濫的情形。
 私人成立的地方文物館經常面臨無法修繕、館藏不足、無專人負責管理經營等問題,但仔細追究原因,都是經費不足導致,因此文建會公佈補助民間文化館經費作業要點,鼓勵有心團體或個人提出申請。
 申請補助的民間文化館請檢具立案證件影本;土地所有權狀、地籍清冊、建物所有權狀及建築物使用執照之影本;土地及建築物如是他人(或團體)同意提供,請檢附契約影本或同意書;館藏文物清冊(含照片)影本;實施計畫;自籌款籌措能力相關證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