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江縣政府於今年七月開始試辦「連江縣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補助使用居家服務試辦計畫」,縣府民政局將補助照顧服務員從事家務日常生活照顧以及身體照顧服務的經費,計畫實施至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服務對象及資格限制: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未聘僱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中低收入戶特別照顧津貼、日間照顧津貼)。但接受衛生單位之機構喘息服務補助者,不在此限。以及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因身心功能受損致日常生活功能需他人協助者。
身心功能受損致日常生活功能需他人協助之認定標準,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輕度失能:經巴氏量表(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ADL)評估為六十一至八十分者。二、中重度失能:經巴氏量表(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ADL)評估為六十分以下者。三、極重度失能:經巴氏量表(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ADL)評估為二十分以下者。四、經公辦公營之公立醫院或經衛生署評鑑合格之區域級以上之醫院、精神專科醫院診斷為失智症,並載明CDR(Clinical Dementia Rat-ing)評估結果及分數者。
居家服務項目包括:一、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包含換洗衣物之洗濯及修補、居家環境清潔(以案主生活起居之空間為限)、家務及文書服務、餐飲服務、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須用品、陪同就醫或聯絡醫療機關(構)、其他相關之居家服務。二、身體照顧服務-包含協助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陪同散步、運動、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其他服務。
補助標準-輕度失能者,每月最高由政府全額補助八小時之居家服務費;一般戶第九小時至第二十小時最高由政府補助百分之五十;中低收入戶第九小時至第二十小時最高由政府補助百分之七十使用者自行負擔百分之三十;第二十一小時以後,由使用者全額負擔。
中重度失能者,每月最高由政府全額補助十六小時之居家服務費;一般戶第十七小時至第三十六小時最高由政府補助百分之五十,使用者自行負擔百分之五十;中低收入戶第十七小時至第三十六小時最高由政府補助百分之七十,使用者自行負擔百分之三十;第三十七小時以後,由使用者全額負擔。
極重度失能者,每月最高由政府全額補助十六小時之居家服務費;一般戶第十七小時至第七十二小時最高由政府補助百分之五十,使用者自行負擔百分之五十;中低收入戶第十七小時至第七十二小時最高由政府補助百分之七十,使用者自行負擔百分之三十;第七十三小時以後,由使用者全額負擔。
居家服務費每小時以新臺幣二○○元計算。居家服務補助,每日最高以八小時為限,居家服務員每月申領居家服務費最高以二十二日,每日八小時為限。
縣府試辦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補助使用居家服務計畫 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 2004-09-10
縣府試辦「連江縣失能老人及身心障礙者補助使用居家服務試辦計畫」,歡迎民眾多加利用。(圖/文:張登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