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甄選二○○五年視覺藝術人才出國駐村及交流,申請時間至九十四年一月七日止,歡迎地區從事視覺藝術創作的民眾踴躍報名。
凡是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者,年齡不超過四十五歲、性別不拘,且無兵役或其他法律限制出國,並符合下列資格者,皆可申請:
一、從事視覺藝術創作,包括繪畫、裝置、攝影、版畫、陶藝、雕塑、複合媒材、錄影藝術、數位藝術等創作形式。
二、非在學學生(包括研究生),並從事藝術創作滿五年以上,且曾在公、私立畫廊或藝術中心舉辦個展及聯展者。
三、具備駐村國語言溝通能力。
詳情請上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網站(http://www.cca.gov.tw)或洽連江縣政府文化局。
文建會甄選2005年視覺藝術人才出國交流 藝術創作者把握機會
- 2004-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