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公告後備軍人各階除役年次

  • 2004-12-22
 【本報訊】連江縣政府民政局昨日公告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年次,民政局表示,依據兵役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後備軍人管理規則,九十三年各階除役年齡如后:
 二級上將:七十歲(民國二十三年出生);中將:六十五歲(民國二十八年出生);少將:六十歲(民國三十三年出生);上、中、少校及士官長:五十八歲(民國三十五年出生);上、中、少尉及上、中、下士:五十歲(民國四十三年出生);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四十歲(民國五十三年出生)。
 上列人員服役限齡,計算至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十四年元月一日除役生效並除管。除將級後備軍官依規定另發個人除役令外,校級以下人員一律不發除役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