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官會同菸酒查緝小組前進菸酒製造業、批發零售業查核

  • 2005-01-26
 為因應春節期間消費者食的安全,連江縣政府消保官會同縣府菸酒查緝小組成員進行菸酒製造業及批發零售業者查核。(圖/文:張登傑)

 為因應春節期間消費者食的安全,連江縣政府消保官會同縣府菸酒查緝小組成員進行菸酒製造業及批發零售業者查核。(圖/文:張登傑)

 【本報訊】為因應春節期間消費者食的安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於全國各縣市進行菸酒製造業及批發零售業者查核。連江縣政府消保官昨天會同縣府菸酒查緝小組成員進行查核,發現少數市售米酒有標識不明情況。
 農曆春節即將到來,行政院消保會為保護消費者安全,昨天通知全國各縣市消保官與菸酒查緝單位同步進行菸酒製造業及批發零售業查核。項目包括各縣市轄區內菸酒製造業者有無取得許可執照、標示或宣傳是否符合規定、抽驗之菸酒是否為劣菸酒等攸關消費者安全項目。
 昨天下午縣府消保官張龍德會同菸酒查緝主管部門縣府財政局及建設局、警察局等單位人員進行查核。首站前往地區唯一製酒業馬祖酒廠,經實地調查並以試劑檢測後,各項目均符合菸酒法管理規定。
 接著轉往市面針對零售商家進行查核,經查核結果,發現有少數商家所販售的米酒標識未依規定在明顯處標明為料理酒,有誤導消費者的可能,查核人員也立即依法將架上米酒予以沒收。由於業者所販售之米酒數量並不多,故查核人員僅以勸導方式請業者往後勿再販售,業者也表示配合之意。縣府菸酒查核小組也藉此機會呼籲業者勿販售來路或標識不明的菸酒,避免因此而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