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度綜所稅展開營利機關扣繳申報 把握月底申報期限

  • 2005-01-26
 【本報訊】九十三年度綜合所得稅扣(免)繳、股利憑單、信託申報業已展開申報,一月三日開始受理,本項作業全國統一規定於一月三十一日下午五時截止申報,但網際網路申報,可延至當日晚上十二時截止。請地區各機關、團體、學校、公私營之營利事業的負責人或主辦會計、出納、總務、行政人員把握時限,儘早完成申報,安心過好年。
 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表示,凡在去年(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一年度內營利事業或營業人,使用之房屋或場所是承租的(非自有)以及有雇用員工(含按日計酬之臨時工)之情形,都要申報租賃(金)支出扣(免)繳憑單及薪資扣(免)繳憑單,可用人工、媒體、網路申報三種方式。該處於本年度全力推廣網路申報,請以上之單位配合辦理。如未依限或據實申報,將依所得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處新台幣四千五百元之罰鍰,請申報人特別留意。國稅局馬祖服務處服務電話:二五八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