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從軍,是會讓人微笑的!九十四年度專業志願士兵暨儲備士官甄選起跑,第一梯次報名將從一月卅一日開始到二月四日止,考試日期則在三月十三日,地區有志從軍的青年可提早準備;簡章及報名專用信封袋請逕向國軍各地人才招募中心索取,免費諮詢電話○八○○○○○○五○,或至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網站下載使用,網址:www.mnd.gov.tw/rdrc。
為招募專業志願士兵,並儲備未來國軍專業士官,國防部辦理本年度甄選作業,經甄選錄取並參加基礎訓練合格者,將服士兵役三年;而服士兵役滿一年六個月後,期間成績優良,經甄選訓練合格者,得任志願役士官。主要徵選條件如下: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參加甄選,但未成年應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
1、男性社會青年,十九歲至二十三歲(自民國七十一年一月一日以後至民國七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出生者)。
2、退伍未逾三年之常備兵後備役,須原軍種且專長相符,年齡在二十六歲以下(民國六十八年一月一日以後出生者)。
3、現在營服役者,年齡在二十五歲以下(民國六十九年一月一日以後出生)之常備兵,經連級單位資審合格並獲中校級以上主官考核推荐,且於錄取報到時仍有一個月以上役期者,得報名參加甄選原軍種專業志願士兵。
4、年滿十九歲至二十三歲之女性青年。懷孕者不得報考,考量孕母安全與軍事訓練需要,甄選及基礎教育期間懷孕一律退訓及取消資格(俟相關法律修正公布後於第四梯次招募女性)。
二、參加甄選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雙重國籍者於確定錄取後經放棄他國國籍,並檢附行政機關有效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
2、國內外經教育部認可之高級中學、職業學校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3、常備役體位(女性依國軍體位區分標準常備役體格辦理)。
4、凡大陸來臺與八十六年七月一日以後香港來臺及八十八年十二月廿日以後澳門來臺者,在臺設籍須滿二十年以上。
5、未判處徒刑、拘役或未受感訓處分、強制戒治、觀察勒戒、保安處分及保護處分之宣告。但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94年度專業志願士兵暨儲備士官甄選起跑 地區有志從軍青年把握機會
- 2005-01-29

自信、專精、敬業!今年度專業志願士兵暨儲備士官甄選起跑。(圖/文:曹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