芹壁陳德興宅重建案達共識 將依閩東建築補助法申請

  • 2005-03-15
 懸宕多年的陳德興宅重建案,昨天縣長會勘與屋主取得共識。(圖/文:陳鵬雄)

 懸宕多年的陳德興宅重建案,昨天縣長會勘與屋主取得共識。(圖/文:陳鵬雄)

 【本報訊】懸而未決多年的芹壁陳德興宅重建案,昨天在政府與屋主各退一步情況下取得共識,縣長陳雪生主持會勘,屋主將依閩東建築補助辦法申請重建古厝。
 陳德興宅案緣於八十六年,政府當時為配合興建芹壁集水池及環島北路改善拓寬工程,在屋主同意之下將位於馬路旁的陳德興宅拆除,但當時會勘紀錄中載明日後政府若有古厝修繕補助或聚落保存計畫時,屋主得優先辦理申請重建,該案多年來一直困擾屋主及地方政府,由於耽心屋主就原地重建會影響整體景觀,經多次現地會勘之後,昨天由縣長主持會勘,召集了工務局、文化局、自來水廠、屋主、村長、北竿各級民代、鄉長等,屋主同意將基地後退縮小面積,並與政府部門達成共識,在儘量避免造成景觀衝擊的情況下重建古厝,並完全採閩東傳統建物方式辦理,建物相關申請、設計、審查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案於故前縣長劉立群任內發生,至今近八年時間,如今終於拍板定案,陳雪生也指示文化局,在屋主確定重建時,附近景觀要納入規劃,與建物相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