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查緝小組東引宣導 叮嚀再叮嚀 別賣來路不明產品

  • 2005-03-17
 【本報訊】為落實菸酒管理,連江縣政府菸酒聯合查緝小組昨天到東引鄉執行菸酒查緝及宣導工作,籲請商家勿輸入及販賣私菸私酒外,也提醒民眾千萬不要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清的菸酒,以免賠了健康又觸犯法律。
 菸酒查緝小組成員李文鵬等人,昨天會同東引警方共同進行查緝和宣導工作。李文鵬告知商家,菸酒管理法經過修訂後,輸入私菸私酒的刑罰已經更為嚴厲,一旦查獲將被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提醒民眾千萬不要為了貪圖小利小錢而觸法。
 沒有財政部核發許可執照的菸酒皆屬私酒,但是自家釀的酒合法嗎?查緝小組人員指出,依據菸酒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產製私酒之成品及半成品,每戶未逾100公升且供自用者,不罰。
 關於菸酒真偽的辨識,查緝小組也教導民眾藉由標籤、標示及瓶蓋來查驗是否屬於合法菸酒。例如菸酒標籤印刷是否清晰、亮麗?黏貼是否平整?若標籤經過仿造翻印,其紙質字體較為粗糙,而且印染容易剝落、不均勻。酒標內容應明確標示製造廠商或代理商名稱、地址、聯絡電話、製造日期、種類、容量、酒精成分、原產地、警語、有效日期等,若有標示不明,就切勿購買。另外,瓶蓋的封套也應為緊密完整無瑕、材質較硬、旋轉時不易開啟或斷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