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江縣政府訂定「連江縣供公共使用營利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自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三日實施開始至今,地區仍有多數業者未能依法辦理投保事宜;為保障消費者安全,連江縣政府建設局將於即日起赴各鄉清查宣導,於宣導期間結束後,未能依法辦理投保事宜之業者,縣府將依該法規定處罰。
連江縣政府建設局將於即日起至五月底期間內,排定時程赴各鄉清查並宣導地區視聽歌唱業(卡拉OK)、資訊休閒業(網咖)、三百平方公尺(含)以上餐廳及五百平方公尺(含)以上之各種百貨批發、零售之營利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於宣導期間結束後,未能依法辦理投保事宜之業者,縣府將依「連江縣供公共使用營利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處罰,敬請相關業者配合。另於期間內同時宣導地區經營網咖業者,配合遵守「連江縣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新制規定。
公共營利場所強制投保意外險 縣府即起赴各鄉清查
- 2005-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