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辦理充實各項運動休閒設施推廣各項運動計畫說帖

  • 2005-03-25
 一、現況分析
1、各項運動休閒設施明顯不足
 因處偏遠離島,資源有限,除各鄉學校操場可供運動休閒活動外,幾乎無其他可供運動及休閒之空間,進而限制各項運動休閒活動之發展;幸仰賴近年中央專款撥補經費,故於近年於南竿地區興建室內溫水游泳池及整建室內體育館,始改善些許運動設施嚴重不足之影響,但其他運動設施不足之情形尚存在於其它離島各鄉。
2、本縣自籌財源有限,各項運動設施及活動經費均需仰賴中央專款補助
 本縣乃全國最小之縣市,自有財源有限,故除動輒千萬之運動休閒設施至辦理各項體育休閒推廣活動之經費,皆因近年有賴貴會之補助,本縣始可執行各項推廣計畫。
 3、體育業務無正式人員編制,並為全國唯一無體育場編制之縣市
 因實施總額管制,故本縣目前尚無正式體育相關編制人員,除原體健課遭裁撤外,更是全國唯一無體育場編制之縣市。而歷年本縣之體育推廣工作,僅仰賴一名借調教師及一名約僱人員負責執行所有業務,故因人力嚴重不足,亦導致部分業務無多餘人力可配合執行。
 二、補助計畫方案
1、以專案方式補助充實運動休閒設施經費
 觀本縣近年興建之運動設施,幾全數仰賴貴會專案補助,才使本縣可於近年內改善原設施之嚴重不足,並於五年內改善及新建本縣大型之運動場所如運動場、體育館、游泳池等。故鑑請貴會能比照九十一年至九十三年補助之模式,每年固定補助本縣辦理興建及改善運動設施經費二千萬元,以利本縣各項運動設施之充實與改善,除利各項運動設施之事先規劃外,更可提供本縣四鄉五島之軍民更加多元之運動環境,以利更多元之運動發展。
 2、各項運動推廣活動補助經費,可優先考量偏遠及離島地區
  以93及94年運動人口倍增計畫為例,除本府編列固定配合款五十萬外,所提報貴會之計畫皆無法與其他各縣市之效益去評比,故兩年皆無獲得該項計畫之補助,而其中之關鍵則在於本縣人口較為稀少,多項評比皆處於弱勢,進而使計畫無法獲得貴會補助。故鑑請貴會針對各項推廣活動之計畫核定,可優先考量偏遠離島地區,有關本縣擬鑑請比照八十七至九十一年期間,每年補助一百萬至二百五十萬元不等之補助金額,以使本縣體育推廣活動可順利推動及年年延續,不因無中央之補助款而導致該年度體育活動停滯。
 3、專款方式協助本縣體育場之成立及運作
 全國目前僅本縣無體育場編制,擬鑑請貴會能比照補助同為離島金門之方式,固定每年補助本縣體育場之運作經費一千萬元;以期使本縣可順利成立體育場,以使各項體育場管理可發揮更大之功效。
  三、預期成效
 1、可於未來有計畫之陸續完成本縣各項基本之運動休閒設施,並增設更多元之運動空間,提供更完善及安全之運動設施供全民使用。進而始可推廣更多元之全民體育活動及培養更多元之各項運動基層選手。
 2、各項推廣活動每年皆有固定之補助經費,可使各單項之推廣活動不因經費不足而導致無法順利推展。並可有計畫性、階段性之方式推廣各項運動,以達推廣全民運動之美意。
 3、體育場之成立可使各項體育業務更順利推展,並可統一各項運動設施場管理,使各項運動休閒設施發揮最大之功效,各項體育訓練及推廣活動亦可於體育場單位之統籌管理下,達事半功倍之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