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上網申報 無電子憑證也行

  • 2005-05-06
 【本報訊】九十四年納稅義務人可選擇以身分統一編號加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戶口名簿戶號為通行碼,辦理九十三年度綜合所得稅網路結算申報。
 財政部台灣省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表示,近來經常接獲民眾電話詢問,個人GCA憑證有效期限已過,是否須取得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IC卡,才可以透過網際網路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該處說明,「網路申報所得稅」與「網路查調課稅年度所得資料」是可以分開來單獨作業的,為了便利所得筆數少、所得類別單純,不需要上網下載所得資料之納稅義務人,可不必申請電子憑證(例如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IC卡或經財政部審查合於規定之電子憑證),仍可採用網路申報。
 自今年五月一日起,民眾辦理綜合所得稅網路結算申報時,如果不需要上網下載所得資料,僅須至財政部網路報繳稅網站下載並安裝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作業軟體(網址:http://tax.nat.gov.tw/),依序鍵入納稅義務人及受扶養親屬身分證統一編號、各類所得、扣除額等相關資料,並於傳輸時選擇簡化認證方式,鍵入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戶口名簿之戶號做為識別碼,經過檢核無誤後,即可上傳申報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