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軍人轉免役體檢受理申請

  • 2005-05-07
 【本報訊】國防部後備司令部表示,即起受理本年度「後備軍人轉免役體檢」申請,請地區符合條件之申請人在五月三十一日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前往戶籍所在地之鄉公所辦理申請。
 後備司令部依據兵役法第廿九條、兵役施行法第卅四條、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卅八、卅九條之規定,自五月一日起,公告辦理九十四年度後備軍人轉免役體檢申請,主要規定說明如下:
 一、受理申請對象:後備軍人因病或受其他傷害不堪服役者。
 二、受理申請日期:自九十四年五月一日至五月卅一日止。
 三、受理申請機關: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鄉鎮區公所。
 四、檢附證件:公私立醫療機構最近三個月內診斷證明書一份(持兵役用診斷證明書或身心障礙手冊者免參加體檢,以身心障礙手冊申辦者,請另檢附相關診斷證明書,以利審查)、國民身分證、退伍證件、二吋半身照片二張及當事人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