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收購23日截止 洽區漁會申請

  • 2005-05-12
 【本報訊】今年度漁船收購作業即起受理申請,至五月廿三日截止收件,每噸收購價格最高五萬元,歡迎有需要的漁船主於規定期間內,向馬祖區漁會提出申請,如有相關問題歡迎電詢馬祖區漁會,電話:二二九四九或建設局漁業課,電話:二六○七八,唐先生。
 九十四年度漁船(含舢舨,以下統稱漁船)之收購作業,將於五月廿三日截止收件,每噸最高五萬元,有需要船主請密切注意,申請登記收購漁船請檢附下列文件:
 一、收購漁船申請書。
 二、申請收購具有船體之漁船者,提出漁業執照正本及影本各一份;申請收購保留汰建資格者,提出保留汰建資格核准文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
 三、小船執照(申請收購具有船體之漁船者需檢送正本及影本各一份)。
 四、其他文件(依實際需要選送)。
 1、主管機關核准展延換發漁業執照或核准休業之文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
 2、債權人同意塗銷抵押權之證明文件正本一份。
 3、讓渡核准保留汰建資格文件之讓渡書及印鑑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
 4、具有船體之漁船船主,需繳交交船切結書正本一份。
 而海難漁船部分,申請收購期間特別延長至十月十五日前辦理,以上程序及相關文件可逕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網站下載,網址:www.fa.gov.tw/fsh-law/,或逕至馬祖區漁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