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江縣政府為推動社會教育活動,加強成人適應現代生活實用知能、提昇成人工作職能、培養成人基本資訊能力及其它成人學習活動,特別訂定「連江縣社會教育活動補助作業要點」,歡迎地區社區發展協會、社會福利團體踴躍提出申請。
補助對象包括本縣已立案之各社區發展協會及教育、文化、社教工作站及社會福利團體。符合該辦法申請者,應檢具申請補助計畫書與補助經費申請表各乙份,向教育局提出申請,申請者以提出一案為限。
審查作業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各申請單位應配合提案審查進行簡報說明,依所提構想項目多寡、實際需求度、執行成效作為考量提供補助對象及額度。社教活動審查委員會由教育局局長擔任召集人,連召集人合計審查委員五至九人。 該案不得補助國內外旅遊觀摩、工作人員津貼、摸彩品、抽獎獎金、紀念品及純屬會務性及會員大會活動性質者。
獲補助之單位,應依申請內容實施活動,所申辦之活動必須每年十一月底前結束,並於活動結束後十天內將實際支用經費明細表、支出憑證正本及成果報告報縣府備查,依規定辦理經費核銷;未依申請內容辦理者,除事先提出書面申請,縣府予以核准外,得依情節輕重減免補助款。
相關業務資訊請洽教育局林芝青,電話:0836-23219。
縣府訂定社會教育活動補助要點 歡迎社福團體提出申請
- 200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