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江縣政府建設局結束至四鄉五島進行宣導公共使用營利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之後,即日起凡未依規定辦理投保事宜之業者,縣府將進行開罰,建設局提醒相關業者儘速投保,以免受罰。
連江縣政府針對地區視聽歌唱業(卡拉OK)、資訊休閒業(網咖)、三百平方公尺(含)以上餐廳及五百平方公尺(含)以上之各種批發、零售之營利場所,宣導業者應依「連江縣供公共使用營利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辦理投保事宜,縣府建設局已經於三月中旬起派員至四鄉五島進行宣導,並於五月底結束。
即日起凡未依規定辦理投保事宜之業者,縣府將依「連江縣供公共使用營利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第八條規定,違反該自治條例規定者,經限期改善,逾期不為改善者,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如仍拒不改善者,處新台幣十萬元罰鍰。無照經營本自治條例第二條各款規定之場所,而違反本自治條例之規定者,處商業負責人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萬以下罰鍰。
營利場所未投保意外險 縣府即起開罰
- 2005-06-09